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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浙江瑞安曝光五起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案件

2024-03-30 高压清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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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日,浙江省瑞安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瑞安市上望街道永光村工业区的潘某某经营的机械加工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自今年2月18日以来,该加工厂正在从事焊接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刘某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情况下进行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一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 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的规定,执法人员作出给予处罚1.8万元的行政决定。

  2月27日,瑞安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瑞安市汀田街道凤岙村凤兴路的范某某经营的一加工厂进行安全检查时,自今年2月份以来发现该加工厂正在从事热切割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冯某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一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的规定,执法人员作出给予处罚1.8万元的行政决定。

  10月27日,执法人员对位于瑞安市东山街道下埠村的某废旧回收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热切割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龚某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 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的规定,执法人员作出给予处罚1.8万元的行政决定。

  10月17日,瑞安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瑞安市桐浦镇董夏村的某彩钢构件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电焊的特种作业人员刘某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 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的规定,执法人员作出给予处罚1.8万元的行政决定。

  10月13日,执法人员对位于瑞安市塘下镇沙河村的某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电焊的特种作业人员左某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 人员未依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的规定,执法人员作出给予处罚1.8万元的行政决定。(瑞安应急 柯瓯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