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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洁科技(002635):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3-31 精密铸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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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作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的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与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本人龚菊明,1962年8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副教授。1983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本科毕业;2007年12月苏州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毕业。至今在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曾担任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企业独立董事、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热情参加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较为合理建议,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相关决策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 拟审议事项做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 先否决的情况。

  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 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让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和主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关联方交易、对外担保、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投资、重大资金往来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做了审计,仔细地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并进行一定的指导和监督。依据公司真实的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做审查并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的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我们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后续公司会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我们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在公司日常经营监督管理过程中,本人和内部审计机构保持了紧密的联系,促进加强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通过查阅共享信息了解掌握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高风险领域事项进展情况,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梳理、整改和跟踪,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并根据报告进行一定的改善。

  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审计机构一起沟通并梳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以确保所有相关的方面都得到适当的覆盖和评估;就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与审计机构进行讨论,并保持定期沟通,分享审核进展和发现的问题,同时建立合适的安全措施和程序,以保护敏感信息的机密性,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中小股东通常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或者公开邮箱等渠道就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情况、战略规划等方面与公司做沟通交流,提出问题或者意见。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督促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回复投资者在各类渠道提出的问题;敦促公司积极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稳定投资者信心;建议公司要不断优化沟通交流渠道,针对不同的对象,采用最合适的沟通方式;监督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内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制度、信息披露等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核查,与公司有关人员做沟通交流,多渠道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发生;

  本人注重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以便提高履职能力和责任感。本年借助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契机,本人认真学习和贯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苏州鸿硕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苏州达力客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全方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萨米旅行社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总额不超过1,900万元。

  该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更新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业务情况和经营业绩。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10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证天业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我们认为其能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在工作过程中保证客观独立性,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持续学习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升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